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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党委副书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职

最近,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张喜武同志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制度,从事党内选举拉票等非组织性活动,查询检查情况;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职务晋升利益等。、组织信函时未如实说明问题的;违反廉政纪律和非法牟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未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请中央政治局审议,决定撤销张喜武同志在党内的职务,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局级非领导职位;终止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集他们的学科收获。对他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并在中央全会召开时批准。

张喜武简历

张喜武,男,1958年出生,工程博士,研究员。曾任大雁矿务局第一煤矿副矿长、矿长、主任助理;内蒙古煤炭集团东北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煤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神华集团公司洁净煤部经理;神华集团东胜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常委;神华神东煤炭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神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员、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神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神华(601088)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党委副主任。(简历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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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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