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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政府采购年度监督检查现已进入最后阶段,检查结果将于近期公布。据省财政厅采购监督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推进,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监督。

今年,我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了去年的检查方式,成立了以市(州)为单位的检查组,各检查组不再按属地原则区分项目等级,而是“一杆到底检查指定采购机构”,自主随机选择检查项目,突出了我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参与性、覆盖面广、全程监控的特点。“各级参与是改变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财政系统内部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全面覆盖是指监督检查的对象应覆盖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代表政府采购项目的机构;全过程监控是指财务部门在整个过程中牵头组织和控制检查情况,并与各市(州)检查组携手并进,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协调运作。”负责人说。

本次检查中,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数据库中的《2016年政府采购结果公告数据统计表》,各检查组按照项目的预算规模和采购方式对被检查机构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排序,随机抽取了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的采购项目,并随机确定了检查人员,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同时,针对过去不同监督检查规模存在的问题,今年明确了相应的指标体系,统一了处罚口径。

据了解,这是全省连续三年对政府采购机构的全覆盖检查。通过检查,我省政府采购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分销服”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全面推进信息披露;加强监督评估,引导机构专业转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组织规范业务;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现代体系。(记者李玉荣)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四川省连续三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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