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8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STCN)12月26日,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26日消息,根据《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的有关规定,投资保险资金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保险资金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以下投资机构未按要求报送2016年度报告,现予以通报: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ICC王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丁英投资管理中心、东方国鑫风险投资管理(新疆)有限公司、新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上述机构管理的股权基金的保险公司应加强投资后管理,定期了解相关机构的投资情况和合规运作情况。上述投资机构也应认真整改,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加强对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保险资金事后报告的监管。保险机构和投资机构应严格按照保险资金使用监管要求按时报送监管信息,并保证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保监会:5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1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