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65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2018年供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要保护和改善民生,就要关注人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洁供热,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为了加深理解,清洁供暖关系到成千上万的家庭、中国北方的群众是否能为冬天做好准备,以及雾霾是否能减少。它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及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把清洁供热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任务和紧迫任务来抓,从而大大提高供热的清洁度,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根据通知,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或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计划要求,统一部署清洁能源供应、清洁热源、管网线路、节能建筑和其他清洁供热环节。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各种经济的清洁供暖方式,尽可能多地替代散煤。研究建立农村供热管理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于偏远山区等。在清洁取暖暂时不能替代散烧煤的地方,重要的是用“清洁型煤+环保炉灶”、“生物质型煤+专用炉灶”来替代散烧煤。《通知》指出,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严格遵循“煤改气”要多种方式开发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推进,防止气源短缺”的原则,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和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 制定“煤制气”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同时,要督促地方各级供气企业和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提前做好冬季供气保证期的增供计划,并与上游供气企业协调,确保安全稳定用气。

通知强调,地热企业应充分发挥地热供热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扩大地热资源开发,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增加地热供热面积。生物质供热企业可以独立或通过第三方建立生物质原料收集系统,促进收集、储存和运输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原料保障程度,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供热。将清洁供热与新能源消费相结合,鼓励使用小时以外的新能源电力,积极参与供热电力的直接交易。

通知还强调,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应建立清洁热源应急储备。根据供热季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如果存在供热缺口,而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加热等供热方式不能满足清洁供热的需求,则未纳入生产计划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背压机组除外)已经建成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且具备完全启动条件的可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供热,以满足民生应急需要,但原则上不计入当年燃煤发电装机容量。 对于已纳入规划但未获批准且尚未开工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背压机组除外),如确需继续建设,相应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组织第三方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评估,如近期采暖期。如果热电比不低于80%,按正常建设周期建成投产后,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加热等清洁供热方式无法满足供热区域的清洁供热热负荷,相应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各地在组织评估时,应坚持严格原则,尽可能通过其他清洁供热方式满足本地区清洁供热的需求。如确需继续建设,原则上按同等容量原则关停相应规模的落后燃煤发电机组。

标题:供暖清洁化水平将大幅提升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0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