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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今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第3期)。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侯睿对此进行了解释。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调查了31925个乡镇和596450个村庄(包括556264个村委会和40186个与农业有关的居委会)。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村发展成果日益惠及人民生产和生活。

首先,基础设施有了显著改善

截至2016年底,中国99.3%的农村有公路,比十年前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增加了3.8个百分点。拥有水泥路面的村庄比例为76.4%,比十年前高出41.2个百分点。在中国,有水泥路面的村庄比例为80.9%,比十年前高出53.2个百分点。村内主干道上有路灯的村庄比例为61.9%,比十年前高出40.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中国99.7%的村庄实现了电气化,比十年前高出1个百分点。中国99.5%的村庄有电话,比十年前高出1.9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安装有线电视的比例为82.8%,比十年前提高了25.4个百分点。全国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厕所改造的村庄比例为53.5%,比十年前提高了32.9个百分点。中国1/5以上的乡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近90%的农村有宽带上网,1/4以上的农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点,90%以上的农村有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

二.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截至2016年底,全国拥有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村庄比例为32.3%,比十年前高出2.2个百分点。全国拥有体育健身设施的村庄比例为59.2%,比十年前提高了48.5个百分点。全国农民业余文化组织村的比例为41.3%,比十年前提高了26.2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全国拥有诊所的村庄比例为81.9%,比十年前高出7.6个百分点。综合商店或超市超过50平方米的村庄占所有村庄的47.5%,比十年前增加了13.1个百分点。全国乡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的比例为4.9%,比十年前提高了2.7个百分点。全国城镇和乡村基本上都有医疗卫生机构。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3号)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7年12月15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调查了中国31925个乡镇和596450个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主要结果如下:

一.运输

截至2016年底,8.6%的乡镇有火车站,7.7%有码头,21.5%有公路出入口。

99.3%的村庄有道路,61.9%的村庄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的自然村和居民点的距离主要在5公里以内。

表1乡镇交通设施

单位:%

指示器

整个国家

东部地区

内地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有火车站的城镇

8.6

7.6

8.3

7.7

18.0

有码头的城镇

7.7

10.0

8.5

6.7

3.3

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城镇

21.5

28.9

22.6

17.0

19.9

有高速公路的村庄

99.3

99.9

99.5

98.3

99.7

同村主干道路面类型村

#水泥路面

76.4

76.4

86.1

70.2

59.3

沥青路面

20.2

22.2

12.3

22.5

35.1

砂石路面

2.3

0.6

1.0

5.3

3.5

村内主要道路按路面类型划分

#水泥路面

80.9

84.0

89.7

72.7

60.0

沥青路面

8.6

11.1

3.4

9.0

15.9

砂石路面

6.7

2.4

4.7

11.7

18.9

主干道上有路灯的村庄

61.9

85.9

59.8

35.5

54.1

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或居住区的距离

5公里以内

90.8

97.1

93.0

80.7

90.9

6-10公里

6.6

2.3

5.5

13.0

7.1

11-20公里

2.0

0.5

1.3

4.6

1.6

20多公里

0.6

0.1

0.2

1.7

0.4

标题:统计局解读: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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