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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通知》(试行)(中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我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公务员录用工作。

注重公开招聘

我省要求开展公务员录用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谨慎推进;坚持按需设岗,体现特色;坚持合同管理,科学确定薪酬;坚持公开招聘为主,直接选拔为辅。

招聘计划应包括聘用原因、准备和使用、拟聘用的职位和配额、资格、待遇、聘用期限、招聘方法和程序等。

规范招聘程序是公务员录用的关键环节。政府机构对公务员的任命一般应公开招聘。对于急需工作、符合任职条件且难以公开招聘的高专业岗位,经省公务员厅批准,可直接从合格人员中选拔。公开招聘和直接选拔每年进行一到两次。

就业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任命确定后,双方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聘用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条款、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聘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试用期在第一次聘任时约定。

公务员聘任制期满后,聘任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务员聘任制进行登记,人事档案由聘任机关管理和保存。任命机关应在任命制度中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严谨的考核制度。可采用常规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评估结果作为工资支付和再就业的重要依据。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福利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批准,具体标准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聘任制职位,结合市场同类人员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职位

我省公务员的任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并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先试。

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任用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调查,严格遵循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不得擅自出台或改变任用政策,特别是对符合条件而转为任用的公务员,要在各级进行认真筛选和检查。2012年10月29日,我省发布的《关于印发〈任命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改善公务员结构

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公务员聘任制是《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公务员任用工作,对于改善公务员结构、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吸引人才与机构和人才需求有效结合起来,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聘任制公务员的人才比较优势。

标题:江西正式推行公务员聘任制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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