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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记者27日获悉,2018年春节期间,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两个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领域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在“两个节日”期间,“菜篮子”的价格应保持稳定。原则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应上涨,景区门票价格不应上涨。

依法查处“两个节日”涨价

元旦和春节是消费者需求相对集中的重要时期。此外,严冬天气如冻雨、雪和冰可能频繁发生。市场价格容易出现异常波动,价格违规行为也可能大幅增加。

该通知要求对粮食、石油、肉类、家禽、鸡蛋、蔬菜、牛奶、食盐、液化石油气等必需品进行市场价格监管。要加强监管力度,组织力量开展市场检查和抽查,提高近期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过快商品的检查频率,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此外,加强对生活服务业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医疗、家政、餐饮、验车、停车、洗车等领域的价格情况,引导经营者通过市场检查、催办、主动服务等方式明码标价、明码标价,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在价格之外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利用“两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原则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得上涨

在供水、供气、供热价格监管方面,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安装工程的不合理收费。

同时,严格规范燃气供应和供热领域的价格收费行为,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操纵市场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保障民生燃料供应。原则上,居民天然气价格在“两个节日”期间不得上涨。加强对充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经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虚高成本、短缺商品、以次充好商品等。严格查处乱涨价、变相涨价、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两个节日”期间,景区门票价格不得上涨

在交通运输和旅游价格监管方面,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和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提价、超价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道路旅客票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浮动幅度。

此外,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游客集中消费场所的检查力度,引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工作,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价、模糊标价、不附加价格条件等违法行为,以及景区不执行价格政策、擅自增加收费、非法套票变相涨价等行为。景区门票价格严格控制在现行水平,在“两个节日”期间不允许浮动。

标题:江西在春节期间监督市场价格。在两个节日里,景点的票价不得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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