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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8月1日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协议的签署程序。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要贷款的,在购买后一年内,产权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申请反提取的同时与管理中心签订年度购房委托协议,并委托管理中心从次年开始进行年度代理提取。柜台提款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协议中的提款将在协议签订当月由管理中心提款后转入协议中约定的账户。本协议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剩余提取金额(实际购房总额减去提取金额)。

旧流程和新流程之间有什么区别(例如)

王先生买了一套完整的房子。王夫妇此前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申请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并提取公积金。

原程序:王先生符合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可以签署购房委托年度提款协议。如本协议于今年7月10日(15日之前)签订,则王先生及其夫人委托购买该房屋的款项将于当年7月25日前由管理中心划入本协议约定的账户。如本协议于今年7月20日(15日以后)签订,则自该年8月25日起,王先生及其夫人委托购买该房屋的款项将于每年8月25日前划入管理中心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账户。

新流程:王夫妇于今年8月申请购房并提取公积金。他们可以在申请柜台取款的同时签署购房委托年度取款协议。柜台提款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协议提款将于次年8月25日前转入协议约定的账户。

“最初从原始流程中提取资金最早需要10天,最慢的可能需要一个多月。从新流程中提取的第一笔资金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这大大缩短了员工首次提取资金的时间。”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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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昌公积金窗口将在一个工作日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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