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48字,读完约2分钟

10月27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实施了新的“套保还贷”政策。过去几天,100多名员工积极要求以对冲的形式偿还贷款,以缓解还款压力。同时,管理中心发现部分员工在办理提前还款或部分还款等套期贷款还款业务时存在误解,导致空一趟。11月1日,管理中心发出温馨提示,要求员工在办理“套保还贷”业务前,必须偿还12个月的贷款。

"对冲贷款偿还业务的处理需要时间和金额."据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贷款员工只有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后,才能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款、部分还款等“套期贷款还款”业务。同时,在还款期内,贷款员工提前或部分还款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

据了解,在办理提前还款、部分还款等“套保还贷”业务时,还要求员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金不少于5万元,且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即金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如金额为6万元、7万元、10万元等。,均满足“不低于5万元,1万元整数倍”的要求;但是,本金5.8万元、6.4万元或9.9万元等。,因为不能被10000元整除,不符合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本金的要求,不能办理套期贷款还款业务。

管理中心还规定,如果贷款员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5万元,差额必须存入约定的还款账户;套保和还款相关业务不能在约定还款日和每月21日办理。

管理中心提醒工作人员,《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套保贷款还款协议》必须在中国银行指定网点签署。据了解,套期贷款还款业务的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至下午12: 00至下午4: 00(遇法定节假日相应调整)。

标题:南昌的公积金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已偿还12个月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fc/7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