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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南昌市新建全装修房屋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即日起,所有新上市的新建全装修房屋(简称精装房屋)装修部分必须标识清楚,其工艺、质量和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样板房;合同应注明该房屋的总成交价格、空白价格和装修费用。

将来,精装房可能不会“打包”出售

●必须标明房屋总价+毛坯房价格+硬装修和软装修费用

“在未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仅要约定房屋的总成交价格,还要标明商品房的大概价格和装修成本,不允许出现房价‘打包’的情况。”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开发商出售这种精装和全精装房屋时,大多对所涉及的软硬装修成本含糊其辞。例如,一个在销售时口头承诺的名牌家用电器被证明是一种廉价而又杂七杂八的电器;电线电缆、瓷砖地板等。对于个人开发商来说,参与硬安装已经成为最受打击的领域,他们借此机会提高价格甚至造假。

为尽可能杜绝这种欺诈性销售行为,《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已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新精装房屋必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依法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和备案;本市所有精装房屋销售合同必须注明房屋的全价、毛坯房的价格和硬软装修的费用。

此外,精装房装修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产品的等级标准、品牌范围和数量性能必须在商品房销售合同附件中明确规定,不得低于开发企业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装修标准。

模型房子必须和新房子一样

●装修价格必须在预售时公布。

南昌几乎所有的商品房都为消费者精心准备了样板房。必须说,那些看起来很高的样板房确实在吸引买家方面发挥了作用。然而,如果精装房,也就是声称能够“随身带包”的房间,离样板房很远,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主人只能咽下他的话。

根据通知,开发商在销售精装房时,不仅要宣传交付标准,提交样板房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还要在销售合同和装修设计合同中注明样板房涉及的装修款。此外,开发商在预售时必须公布其商品房的装修价格。

从现在开始,南昌精装房在工艺、质量和标准上不应低于相应的样板房。为了让买家放心,通知还规定,所有样板房必须保留到“相应的新建全装修房屋交付使用”,不得提前拆除。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精装房的装修价格今后将不允许开发商擅自定价。根据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装修价格不得高于开发企业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装修价格;至少要有三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装修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然后计算装修的“均价”,作为全市所有装修完整、装修精美的商品房的装修价格。

精装房销售必须宣传7个项目

●南昌4个部门联合监管新上市的精装房

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起上市的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全包”和“精装”新建商品房,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今后销售精装房时,开发商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7项相关内容,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房一价价格表、装修评估价、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商品房销售示范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据了解,今年3月1日通知实施后,南昌县、金县、安义县和新建区可参照执行。也就是说,从下月1日起,南昌市新建精装房的销售将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管理。

标题:南昌楼市新政策:精装房必须和样板房一样,不能打包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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