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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江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将于10月升级上线,委托转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于10月停止,已办理“月转账”业务的员工将自动切换到“还贷”业务。

据了解,员工在今年10月前签署的《省级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转移协议》(以下简称《转移协议》)将自动转换为套期贷款还款协议。自10月份起,贷款还款协议生效后,中心不再将转账协议中的金额转账至员工还款银行卡,而是直接从员工对应月还款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冲抵当月还款本息金额。《转让协议》到期后,员工需在中心重新签署《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套保贷款还款协议》。

此外,从10月起,中心将以员工还款日为套期还款日,扣除《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套期还款协议》中客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偿还其公积金贷款。贷款员工应注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变化。当每个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冲抵每月还款金额时,委托人必须在还款日前将每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户,以保证正常还款。

标题:江西公积金可从10月起直接冲抵抵押客户,并提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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