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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发改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土资源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对不可信的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影响债务履行的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限制房地产交易。

大动作1

不参与房地产司法拍卖

省发改委、省高院和省国土资源厅将建立和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省高级法院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不可信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到省房地产登记信息平台,省房地产登记信息平台将不可信执行人名下的房地产信息及时反馈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积极构建跨部门联合惩戒模式。

各级人民法院发现影响债务履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参与房屋、土地等房地产司法拍卖的,将直接取消买方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大动作2

限制使用政府提供的土地

根据省发改委、省高院、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各级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严格限制不可信赖的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获取政府土地供应。

大动作3

限制房地产交易

省发改委、省高院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文件也要求各级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严格限制不可信赖的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因房地产产权变动而影响债务履行的转让、抵押、变更等房地产登记,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标题:江西违纪失信被遗嘱执行人限制进行房地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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