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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栋房子。第一套房子全部付清。第二套房子使用公积金贷款。我可以享受按揭利息扣税政策吗?”《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近,很多人都在忙着填写个人所得税的特别附加扣除,但他们仍然不知道什么样的条件可以享受按揭利息税收扣除政策。

那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政策应符合哪些条件呢?1月9日,我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热线(以下简称“12366热线”)。

采访中了解到,居民住房贷款能否享受贷款利息税抵扣,需要满足《办法》设定的多项条件。

根据《办法》,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利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独或共同为自己或其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按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不得超过240个月。”其中,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以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一次。

简而言之,无论你是单身还是已婚,只要你在中国有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只要你的贷款是在第一住房贷款利率,你可以扣除1000元税前每月,最多扣除20年。

那么,如果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而第一套住房受到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率限制,他们能否享受住房贷款的利息税减免?“12366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下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因为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率是关键,而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有多少套房。

“12366热线”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办法》限制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一次。这意味着当您第一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税收减免时,如果您更换了一个套房,即使下一个套房执行第一次住房贷款利率,也不会享受税收减免,因为纳税人只有一次税收减免机会。

那么,如何判断第一次住房贷款?

“这一点我们税务部门不清楚。我们必须咨询具体的银行。”“12366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准确填写报告的最准确方式是联系贷款经办银行,确认首笔住房贷款利率是否已执行。

访谈中还指出,在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费用中,需要填写的信息可能包括住房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贷款类型、贷款银行、贷款合同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等。对于上述信息,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最准确的方法是咨询经办银行。特别是,对于一些银行来说,报税所需的贷款合同编号是纸面贷款合同上的编号,但对于一些银行来说不是。

不过,在采访中了解到,贷款合同号可以通过电子渠道查询,现在很多银行已经在手机银行上开通了贷款合同号查询功能。例如,建行详细介绍了在建行客户服务公共账户上查询贷款合同号、贷款期限和还款开始时间的方法。

标题:抵押贷款利息由税收抵消,不承认房子的银行被认为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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