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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各行业业户开放和防控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机关和单位以及区内各行业经营者:

进一步完善防疫期间面向街道的便利店、社区超市、果蔬店、食品店、五金店、理发店等商业网点的开放。现将《关于明确各行业业户开放和防控要求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应急指挥部的防疫和控制

2020年2月23日

关于明确各行业业户开放和防控要求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预防控制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第15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预防控制应急指挥部第15号令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决定在严格执行防疫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推进便利店、社区超市、果蔬店、杂货店、五金店、理发店等临街商户的安全有序开业。剧院、棋牌室、娱乐场、网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和小餐馆暂时禁止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明确相关责任

(1)落实业户的主体责任

各行业业户对防疫开放和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经营户(法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防控标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行业监管责任

1、各区、市监察局要加强对业户的防疫监督,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行业指导和监督标准,不时对行业监督范围内的业户防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2、区城市环境局应督促各镇按要求及时清理垃圾。

3.区社会发展局(区卫生计生办)应指导商店开展消毒工作。

⑶加强领土政府的责任

各镇(部门)对本辖区内各行业开办业户和疫情防控负有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各类业户的防疫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把辖区内所有业户的开放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明确开业条件

拟开业的各行业业户要严格落实防疫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便利店、社区超市、果蔬店、杂货店、五金店、理发店等商户应在开业前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严禁随意提价、哄抬价格和囤积。

开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营场所配备消毒产品(包括消毒药品和消毒工具等)。)和消毒记录簿(见附件6)。

(2)营业场所应按要求配备测温仪器和测温笔记本(见附件5)。

(3)员工必须佩戴口罩,记录每日体温测量,出示电子通行证和个人轨迹查询信息。掌握我店员工流动情况,特别是重点跟踪和管理疫区人员(见附件3)。

(4)登记备案并签署防疫和控制承诺书(见附件2)。

第三,明确防控要求

(一)便利店、社区超市、果蔬店、杂货店和五金店开业后必须符合下列防控要求。

(1)商场应建立回头客健康卡系统,通过短信核实个人手机轨迹,掌握商场员工流动情况。四名与COVID-19肺炎有关的关键人员不得上岗。员工有发烧、疲劳、咳嗽、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联系当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预检和分诊,并酌情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二)营业场所应当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保持整洁。

(3)商场员工必须戴口罩。

(4)营业时间进入店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电子通行证和个人跟踪信息证书。

(5)严禁聚众购买。所有商店都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们聚集,并做好员工指导。

(6)上述商店中的便利店、社区超市和果蔬店经营蔬菜、肉类、生鲜和水产品的,必须按照超市的开门要求通过测温进入。鼓励合格的商店通过温度测量进入。

(七)不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假冒伪劣商品和食品。

(二)理发店开业后,必须符合下列防治要求:

(1)商场应建立回头客健康卡系统,通过短信核实个人手机轨迹,掌握商场员工流动情况。四名与COVID-19肺炎有关的关键人员不得上岗。员工有发烧、疲劳、咳嗽、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联系当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预检和分诊,并酌情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二)营业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保持整洁。

(3)业务人员必须按照防控要求,每天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4)进入商店理发的顾客必须测量温度并出示电子通行证和个人信息。

(5)如果有很多顾客,原则上他们不应该等待。商店应采取建议和其他方式鼓励顾客在错误的高峰进入,并做好人员指导。

(6)符合理发店的卫生管理要求。

(7)保持商店通风。

第四,明确报告程序

如果业户符合上述防疫和控制规定,必须提前24小时提交防疫和控制计划(包括:1。开业登记表;2.防疫控制承诺书;3、拟上岗员工信息登记表),以上材料(见附件1-3)需由企业业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指纹),企业业主将备案材料提交到办理营业执照的区/市监察局基层分局备案登记。

区、市监察局分局联系人:李,电话:0791-83805069;

区、市监察局蛟桥分局联系人:李娜,电话:0791-83876193

V.加强指导和监督

区、市监察局应当对已登记的业户进行动态通报,并及时向区、镇有关部门(办公室)报告。区、市监察局和乡镇(部门)应加强对各行业业户防疫和控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六.阐明其他要求

1.建立悬挂点监管机制

区、市监察局要严格执行防疫监督制度,出台联防联控业户工作计划,实现全覆盖。挂点联络员为业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对开业工作和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挂点联络员应根据《南昌经济开发区各行业业户防疫控制标准检查表》(见附件7、8),每天检查和指导挂点业户的防疫控制工作,同时做好防疫控制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在日常监管中,联络员发现了经营户防疫控制中的突出问题(附现场照片),并将收集到的经营户需求上报区、市监察局。

2.完善整改机制

各级部门在指导和监督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防疫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应及时向区、市监察局和镇(部门)报告,并立即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后,发现仍不符合标准、未经备案开业的业户,由区、市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提醒。拒不改正的,按照《江西省一级防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移交各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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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昌经济开发区明确了各行业对业户开放和防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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